“艺术课程以审美为核心”,培养儿童的审美情趣是音乐教育的根本功能。新制订颁布的《音乐课程标准》确立了新世纪的音乐教育观:不再以单纯传授音乐知识、音乐技能为主要目的,代之以情感教育、审美教育为核心。
对于正常孩子而言,在音乐教学中教师可以用多种感观培养孩子的审美能力,而在聋校音乐教学中,律动则担负起培养聋童审美能力的任务。下面,我将根据自己对《音乐课程标准》的理解和工作两年多总结的经验,和大家交流一下我是如何培养聋童审美能力的:
一、教师动作示范十分重要
舞蹈是一门“只可意会,不可言传”的艺术。因此教师的动作示范在律动教学中显得非常重要。试想,在教学过程中老师将兰花掌示范成巴掌,那么学生又怎么能舞出优美的兰花掌呢?教师动作示范准确,学生舞蹈动作才能准确,这是教师示范重要性的第一个方面。
其次,若只是动作做得正确还无法将一个舞蹈表演精彩,充其量只能说这个舞跳得很正确,无法用“精彩”一词来形容。由聋人表演的《千手观音》相信大家都很熟悉,邰丽华真正做到了为舞蹈的整个灵魂所服务。换句话说,这也是所谓的表现力,而聋童舞蹈缺少的往往正是表现力。而要培养学生的表现力,这就要求教师不仅要将动作示范准确,同时更要将动作中的“灵魂”表现出来。比如在学习把上基本动作时,学生基本上能将动作做正确,但是力度上做得不到位。学生在做擦地勾绷脚练习时,没有一种全身肌肉紧张的感觉,故全身的稳固性差,动作完成效果不佳。这时,教师的动作示范就显得尤为重要,教师可以通过自身的稳固性好和学生的稳固性差作一对比,从而让学生领悟到“力”在舞蹈中的重要性。在掌握了“力”的基础上通过示范可以让学生从视觉上感受到教师饱满的精神,感受一种活跃的生命力。
由于聋童的模仿能力较强,在对于一个舞蹈“意”的领会方面多是以视觉为主,故教师的示范作用显得相当重要。
二、在理解主题中培养聋童的审美能力
舞者表演出优美动人的舞蹈必须建立在理解音乐内容的基础之上,由于聋童听力残疾,在听觉上缺少了对音乐内容的理解,导致在舞蹈时很难将音乐的内涵表现出来,也无法使自己的审美能力达到更高一个层次。为了使学生能更好地表现音乐的内涵,教师在教学中就要注意渗透对音乐内容的诠释,要向学生解释音乐所表达的内容和主题。如在手语舞蹈《听妈妈讲那过去的事情》教学中,我先出示一幅画,画面上画着一个恬静的夜晚,妈妈在场院的谷堆上面给孩子讲故事。这幅画以直观的视觉感受使学生对音乐的主题有了感性的认识,然后,我又向同学们讲述了一个故事:那时候妈妈没有土地,全部生活都在两只手上。汗水流在地主的田野里,妈妈却吃着野菜和谷糠。冬天的风雪像狼一样嚎叫,妈妈却穿着破烂的单衣裳。她去给地主缝一件狐皮长袍,又冷又饿跌倒在雪地上。妈妈生活在旧社会,吃不饱,穿不暖,还要给地主干活,过着牛马不如的生活。通过故事,同学们对歌曲的主题有了一个理性的认识。接下来,就可以要求其在表演时将歌曲时而凄苦、时而愉悦的主题表达出来。
实践证明,学生对歌曲内容和主题的理解有利于其更好地表现舞蹈的“灵魂”,且有效地培养了孩子们的审美能力。
三、在游戏中激发聋童学习律动的兴趣
古人说得好:“知之者不如好之者,好之者不如乐之者”,可见,持久稳定的兴趣是人们成才的动力和条件。而游戏则是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的一种重要手段,更是培养聋童审美能力的一种辅助手段。
游戏可以调动学生的积极性,而学生又可以在游戏中巩固所学内容。在新授课结束后,老师可以安排一个小游戏,比如丢手绢,并要求被“逮到”的同学表演课上所学内容,可以是一个舞蹈动作,也可以是一个律动,这样做教师不但可以及时了解学生对新授内容的掌握情况,同时也可以起到帮助学生巩固所学内容的作用。更重要的是,教师在此时可进行个别化教学,因材施教,根据不同学生掌握的不同情况来提出更高的标准,对于完成情况较好的学生,教师可以要求其在此基础上注意要做到精神饱满,表情丰富;对于掌握情况一般的学生,教师可以要求其争取做到动作准确到位;对于掌握情况较差的学生,教师只需要求其将动作做正确就可以了。
兴趣是最好的老师,而游戏则激发了学生学习律动的兴趣,利用有趣的教学手段,创设律动审美情趣,使聋童的审美能力在愉快的氛围中得到培养。
总而言之,从实践教学中,审美体验是可以获得和培养的,在教学中,我们教师可以通过大量的教学活动实践使学生得到审美体验,从而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。而培养聋童的审美能力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完成的,这需要我们广大特殊教育工作者在教育教学中不断地探索研究。